夫妻離婚房產怎么分才行
發布日期:2022-01-08 21:10瀏覽次數:
夫妻離婚房產怎么分才行
一、夫妻離婚房產怎么分才行 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房產,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記在一方名下,后變更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加名),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共同出資全款買房,但是房產只登記在一方名下,則雙方對房產按份共有;雙方共同出資全款購房,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根據登記情況認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該情形按照出資的比例雙方可以協議約定按份共有,如無約定且無證據各自的出資的比例,認定為共同共有;雙方共同出資按揭購房,婚后共同還貸,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共有財產?! ‘斎粚嵺`中對出資貢獻較大一方可適當多分一些?;楹?,夫妻雙方用共同財產購買房產,房產登記在一方或雙方名下,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以個人婚前財產全款購房,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投資經營行為,屬于一方婚前財產,應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夫妻一方以個人婚前財產全款購房,但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財產分割的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

不必要的糾紛?! ∪?、夫妻財產分割的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鶕梢幎梢缘弥?,夫妻離婚房產分割要看實際情況,一般是出資貢獻較大一方可適當多分一些,但屬于一方婚前財產,應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以上便是本公司小編為您帶來關于夫妻離婚房產怎么分才行的相關知識,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問的可以咨詢本公司的偵探。